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内校企合作项目管理,提升育人成效,学校将组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项,2020年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项(见附件1,已超过申报书上起止年月的必须在此次结题,未超过起止年月但已完成的可以申请本次结题)。
二、结题要求
1.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先完成验收。
2.项目结题成果形式须与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预期成果”列明的一致。
3.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申报书上的项目起止年月。
4.原则上不能延期,如确有特殊原因的,个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三、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清单(附件2)。
2.结题报告一式三份(附件3)。
3.支撑材料一份。
4.产教融合典型案例一个(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验收,10月31日前将结题材料和验收清单的纸质稿报送至图信楼1215办公室。结题报告和案例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26616584@qq.com,联系人:蒋妙琦,684068。
附件: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2022年9月14日